2020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0人公告(第1号)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0-04-05 23:31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二)聘用。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我县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得调离本县。 (三)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 (一)昌江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县的人员;昌江县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县的人员。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石碌镇芒果西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和盛家园对面)。电话:0898—26698356。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98362。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岗位表 2.参考目录
昌江黎族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