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宿迁市泗洪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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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17 17:21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8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 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 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9.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 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年限的在编(在册)人员(截至 2024年8月31日);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材料。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 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按月计算)。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社保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凭证的须提供岗位要求年限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对应的工资表或工资流水;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

4.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

5. 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4月24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4月24日18∶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0829608。

缴费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4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人员除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泗洪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0829608),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2. 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县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县人社局的资格初审(最后一天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12∶00-16∶00。

(6)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联系0527-80829608。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7日9:00之后。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0527-80829608。

(三)笔试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 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证、学位证(所在高校还未发放学历证、学位证的,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根据岗位要求),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基层服务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相关材料。以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报名的考生还需提供与单位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

(3)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人社局审核。

递补规则。经县人社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县人社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县人社局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不能按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申辩视为无异议。

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公布。

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考察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公告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县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距服务期结束不满6个月的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调动,不得参加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0829608(泗洪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27-89885276(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4年泗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